本着公益性、实用性、大众化的原则,对(略)出口北侧房地产进行招租。经**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心评估核准,现公开招租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(略)
项目名称:(略)出口北侧房地产对外出租项目
项目概况:(略)出口北侧房地产对外出租项目,位于(略)出口北侧 国大便利店 ,建筑面积67㎡。出租用途为超市零售服务。
经营期限:(略)
最低租赁金额:(略)
二、(略)
承租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:
1、意向承租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前,需提供《项目规划运营方案》,甲方审核通(略)。
2、如遇国家(略),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,合同自然终止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3、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督管理,遵守《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**市公园绿地经营项目管理办法》,严格按(略)。
4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2月25日颁布实施的《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者不得出现下列行为:
(1)擅自转让、分包经营项目;
(2)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;
(3)危及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;
(4)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营服务;
(5)超出经营范围,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;
(6)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;
(7)擅自扩大经营面积,私自搭建经营设施;
(8)擅自对配套服务(略)
(9)经营行为不文明,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;
(10)法律、法(略)。
经营者出现以上行为,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方整改,有权解除合同,收回租赁财产,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三、(略)
1、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**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租能力。
2、投标人信誉良好,未被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(略)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,仅查询投标人本身,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)。
3、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(略)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。违反本款规定的,相关投标均无效。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得分包和转包。
四、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
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,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 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6:30分,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,前往(略)(**市**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)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:
1.营业执照(如投标人为自然人,可不提供此项内容);
2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被授权人身份证(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,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、其本人身份证。如投标人为自然人,直接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)。
磋商文(略),现金发售,售后不退。
五、响应文件(略)
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:(略)
开标地点:**市**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会议室
六、本公告发布媒体
**市园林局 官网
七、联系人
招租人名称:(略)
招租人地址 :(略)
招租人联系方式:(略)
代理机构名称:(略)
代理机构地址:**市**红(略)
联系方式:(略)